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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时期

浏览人次: 266次 发布时间:2014-05-14

1958年10月,实行陈村人民公社,行政区域随之变动。西滘属高村十三营,归陈村人民公社所辖,当时以军队建制,下辖为连,桥东为6连,桥西为7连,五坊为8连,清沙为5连。

1959年3月15日,调整人民公社规模为区,陈村人民公社分为陈村区和北滘区,西滘管理区划入北滘人民公社,不属高村管辖,西滘与清沙为一个管区。

1961年——1963年,将北滘变为四个公社,西滘莘村公社管理;清沙属北滘公社管理;西滘与清沙分家,1964年解用四个公社,组织北滘公社,西滘、清沙成为一个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