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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西滘村

浏览人次: 352次 发布时间:2014-05-14

民国初年,沿袭清末建制,民国21年(1932年),执行国民政府组织法,西滘、高村、清沙实行联合命名为“同安三乡”,归县内第四区所辖。

民国36年(1947年)7月,扩大乡镇保甲编制,西滘乡为10保,100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