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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工作管理制度

浏览人次: 846次 发布时间:2014-05-15

国土工作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国土管理,合理利用土地,按规划使用土地,一切建房或建厂的村民都要服从本村规划,符合规划的才能动工。

2. 凡占用集体土地的建筑物,须交土地占用费,并且每年要到村委会签订用地协议书后才能使用。

3. 无论建设厂房或住宅的,均要办理报建手续,并由镇和村国土管理人员开线,验线,按设计的图纸进行建设,不得超红线建筑,或将台阶、化粪池等的设施建在红线外,违反规定者一律要拆除。

4. 不论私人和集体凡无证用地的,如被征用到一律无条件拆除,任何人不得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