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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办理居民身份证

浏览人次: 375次 发布时间:2014-05-19

服务窗口:北滘派出所户籍股

咨询窗口:26656516

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审批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常住户口公民; 

(2)未满16周岁的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可自愿申请(由其监护人代申领,证件有效期5年)。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申领“一代证”的除外)。(交原件验证)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收原件) 

 3、办理步骤及工作时效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60日内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审批条件 

遗失居民身份证,已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失。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交原件验证) 

(3)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收原件) 

3、办理步骤及工作时效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60日内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审批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将满; 

(2)变更居民身份证内容; 

(3)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4)居民身份证芯片失效,无法重新电写的。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居民身份证》。(申请时均交原件验证,领证时收缴原《居民身份证》)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收原件) 

3、办理步骤及工作时效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60日内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