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4】72号)、《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顺德区《关于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意见》(顺流管办[2015]6号),《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以及顺德区教育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政策性优惠入学实施办法》(顺教【2013】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 现就201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原则及学位安排
(一)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我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及普通借读的非北滘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及学位安排:
2015年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共开设47个教学班、共提供2115个优质学位。按照先招录户籍生、统筹解决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原则招生。
1、北滘镇户籍儿童:
遵循属地管理、划区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
2、非北滘镇户籍儿童:
(1)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由镇教育局优先统筹解决学位;
(2)属普通借读生的,实行积分入学政策,由镇教育局、镇流管办根据学位情况、志愿、积分的高低等统筹安排,额满即止。上级部门如有文件规定享受户籍人口入学待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的界定
(一)政策性借读生。依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文件,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非北滘户籍子女。
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2.北滘镇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3.北滘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4.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5.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6.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7.在北滘镇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8.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本镇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9.佛山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0.在北滘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 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1.在北滘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2.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本镇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13.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4.非户籍人口在顺德区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5 年以上(含5年),且目前在北滘镇缴纳社保,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有计划生育证明并依法纳税的适龄子女。
15.父母一方是北滘镇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6.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二)普通借读生。不符合以上16 类情况,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北滘居住,且已在佛山市连续办理1年以上(含1年)《广东省居住证》,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内提交申请并经核实,其子女属于普通借读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和录取公榜
本次招生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是北滘户籍生
1. 报名时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时; 下午2:00-5:00时。
2. 报名地点:所属学区的小学
3. 报名办法:携带适龄儿童及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①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报读儿童页);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凭接种证到北滘医院防保科查验并开具证明)
4. 录取公榜时间和地点:4月30日前在各公办小学门口和镇教育局网站http://www.sdbjedu.com/ 招生考试栏目公布。
5. 获得录取资格的学龄儿童需在5月4日(星期一)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到学校确认者视为放弃学位。
(二)第二阶段是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1. 公布剩余学位数:5月6日,在各公办小学和镇教育局网站http://www.sdbjedu.com/ “招生考试”栏目公布剩余学位数。
2. 报名时间:
①索取申请表时间:本招生方案发布即日起,申请人可到各公办小学和幼儿园门卫室索取有关报名资料。
②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时间:5月9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时; 下午2:00-5:00时。
3. 报名地点:到就近的公办小学报名,由镇教育局甄别后,统筹安排学位。
4. 报名办法:携带适龄儿童及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
5. 录取公榜时间和地点:5月20日上午9: 00时,公布地点同上。
6. 获得录取资格的学龄儿童需在5月23日(星期六)到所在的被录取的公办小学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到学校确认者视为放弃学位。
(三)第三阶段是普通借读生
1. 剩余学位数公布:5月25日前,在各公办小学和镇教育局网站http://www.sdbjedu.com/ “招生考试”栏目公布剩余学位数。
2. 报名时间:
①索取申请表时间:本招生方案发布即日起,申请人可到各公办小学和幼儿园门卫室索取有关报名资料。
②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时间:5月30日(星期六)上午8:00一11:30时; 下午2:00-5:00时。
3. 报名地点:各公办小学(除中心小学、承德小学外)、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窗口同时受理。(申请人只需在一处申请,不必重复申请)。
4. 报名方法:携带报名所需的入学申请表(附件4-5),提交各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附件6)。
5. 积分公布时间:
①6月23日:镇教育局、流管办联合公布已报名的普通借读生积分结果。
6月23-27日:家长可凭《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回执》到提交申请的学校进行积分查询(公榜地点同上),申请人对积分排名有异议或意见的,可于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提出积分项目复核要求。
6月28日:公布普通借读生录取名单,镇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积分高低及入学志愿等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6. 获得录取资格的学龄儿童需在6月29日(星期一)到所在的被录取的公办小学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到学校确认者视为放弃学位。
四、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北滘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表”、学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学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北滘医院办理,由医院出具验证证明)。
(二)非北滘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学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北滘医院办理,由医院出具验证证明),还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附件3、附件4的要求,携带报名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五、说明
1. 北滘户籍生报名结束后才入户北滘镇的适龄儿童,由镇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2.每一个适龄儿童只允许到一所公办小学报名,重复报名取消入学资格。其中借读生只能到第一志愿学校提出申请(可填两个志愿)。凡已有小学学籍的均不接受报名。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3. 积分申请以个人自愿为原则。积分申请要求学童父母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并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4.获得学位安排的借读生家长,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到安排入读的学校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5. 非户籍人口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6. 政策性借读生所有材料审核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5月29日(提交材料前一天),计算年份的以每年的5月29日为界。普通借读生所有材料审核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5月8日(提交材料前一天),计算年份的以每年的5月8日为界。
7.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有关文件均可在各公办小学、幼儿园、村(社区)公告栏和LED屏、北滘教育局信息网(http://www.sdbjedu.com/)等查阅。
8. 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的入学政策由镇教育局负责解释,普通借读生入学政策由北滘镇流管办和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北滘镇教育局
北滘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