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会的资金和物资管理,实行规范操作,根据《佛山市顺德区西滘村福利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会善款使用办法。
一、西滘村福利会资金来源:
1、社会捐赠收入;
2、存款利息收入;
二、资金的投资原则及取向
西滘村福利会善款的投资原则是确保资金保值、增值。投资取向只作以下一种:
1、银行存款,获取利息。
三、西滘村福利会资金的使用原则及范围
(一)使用原则:在章程范围内可使用本金、增值利息及其它定向捐款。
(二)使用范围
1、助医
①危重病救助:救助对象具有西滘村户籍的村民,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塞、强直性脊椎炎、肝硬化、急性重症肝炎、血液病、脑中风(急性期)、严重脑外伤、重度以上烧伤、严重的意外创伤或经本区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区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核定的重大疾病,经过自救和亲友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医疗费用的困难人员及家庭,可申请危重病特殊救助。
申请危重病特殊救助标准:医疗金额自付费用20000元至40000元(含40000元)村福利会一次性救助2000元,自付费用40000元以上至60000元(含60000元)村福利会一次性救助3000元,自付费用60000元以上的,村福利会一次性救助4000元,(自付金额以医院住院费用结算单据为准)。
〈一〉申请危重病特殊救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应在治病期间或医疗终结(或出院)后9个月内的医院住院费用结算单提出医疗救助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部、身份证、农商银行存折、家庭成员银行存折(要求余额在申请时间三个月内)。
(3)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二〉申请人家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请:
(1)就读收费昂贵私立学校的;
(2)申请人家庭所居住楼宇需要缴交物业管理费,且物管费每月 每平方米1.2元以上或每个月物管费300元以上的;
(3)申请人家庭拥有汽车的(拥有一辆经营性运输汽车的除外);
(4)申请人家庭拥有2套或以上房屋的(经鉴定为危房的除外);
(5)家庭成员存款余额达3万元或以上的。
②申请临时救助:救助对象具有西滘村户籍的村民,遭受较严重或长期疾病、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预见的人身伤害,在自救和亲友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医疗费用的困难人员及家庭。
申请临时救助标准:自付费用6000元至7000元(不含7000元)村福利会一次性救助600元,自付费用7000元以上至8000元(不含8000元)村福利会一次性救助700元,自付费用8000元或以上的,村福利会一次性救助800元。(自付金额以医院住院费用结算单或门诊医药费用发票为准)。
〈一〉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应在治病期间或医疗终结(或出院)后9个月内的医院住院费用结算单或门诊医药费用发票提出医疗救助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部、身份证、农商银行存折、家庭成员银行存折(要求余额在申请时间三个月内)。
(3)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二〉申请人家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请:
(1)就读收费昂贵私立学校的;
(2)申请人家庭所居住楼宇需要缴交物业管理费,且物管费每月每平方米1.2元以上或每个月物管费300元以上的;
(3)申请人家庭拥有汽车的(拥有一辆经营性运输汽车的除外);
(4)申请人家庭拥有2套或以上房屋的(经鉴定为危房的除外);
(5)家庭成员存款余额达3万元或以上的。
2、助学
①对每年新考入本科A线或重本学校的本村户籍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一〉申请奖励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广东省普通高考成绩通知单;
(2)大学录取通知书;
(3)学生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②对人均家庭收入不足1000元/月单亲家庭在读高中、职中、中专、大学的子女(享受低保或低保临界、或已申请镇有关助学申请的除外),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给予每人每学年一次性发放助学金。
助学金发放标准:
(一)就读大学的,每人每学年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二)就读高中、职中、中专的,每人每学年一次性补助800元;
一 申请助学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家庭成员有劳动就业的须提供单位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或 有劳动力但无就业的按顺德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收入;
(2)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3)学生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银行存折复印件、如属离婚家庭的需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
二、申请人家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请:
(1)就读收费昂贵私立学校的;
(2)申请人家庭所居住楼宇需要缴交物业管理费,且物管费每月每平方米1.2元以上或每个月物管费300元以上的;
(3)申请人家庭拥有汽车的(拥有一辆经营性运输汽车的除外);
(4)申请人家庭拥有2套或以上房屋的(经鉴定为危房的除外);
(5)家庭成员存款余额1.5万元或以上的。
对助医、助学申请人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村福利会有权拒绝接受申请人的申请。
3、助老
①对本村户籍每月满60岁的老人发放老人金100元/人/月(村委会、股份社,村福利会各负担1/3)。
②重阳节对全村户籍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慰问金。
③重阳节开展重阳敬老晚宴。
四、定向捐赠善款的使用范围
(1)捐赠单位或个人指定捐赠对象、规定善款用途(助医、助残、助学、慰问或生活救济等)的定向捐赠,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使用。
(2)根据区、镇慈善会的要求开展其他救助、慰问、赈灾等活动。
五、申请救助办法
(1)先由申请人向村福利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好《佛山市顺德区西滘村福利会救助申请表》。
(2)福利会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由村福利会秘书长上报我会常务理事会。
(3)常务理事会接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经调查复核,并视其困难程度,提出救助金额,按相应权限报常务理事长、理事长审批。
六、救助款的发放
申请经公示5天后无人提出异议,由村福利会秘书长通知申请人到我会签收申请救助款。
七、其他事项
(1)申请救助的家庭,须如实反映有关情况,不能虚报或隐瞒实情,不得冒领,违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救助申请,并追回所领取的救助款,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反对优亲厚友,杜绝贪污,克扣和挪用资金,违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3)秘书处可不断开拓救助渠道,提出新的使用项目,但应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八、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九、本方案从通过之日起实施。
西滘村福利会
201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