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学年北滘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北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规划的批复》(北府复[2015]4 号)文件精神,招生工作按照按照属地管理、划区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现将有关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年度完成小学阶段学习任务的小学毕业生。
二、各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一)君兰中学
君兰中学招收北滘居委会、林头居委会、广教居委会、高村
村委会、西滘村委会、君兰居委会(下称君兰中学招生学区)
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除学区户籍生外,如有学位剩余,君兰中学按如下批次招生:
1. 优先招收户籍在北滘镇,其父母在君兰中学招生学区拥
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 平方米住宅的小学毕业生,额满即止。
2. 按照《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 号)、顺德区教育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政策性优惠入学实施办法》(顺教〔2013〕79 号)
文件规定,对经政府部门认定、且符合我镇急需的工业设计、
家电研制、电子商务等产业高地的高层次人才,凭“德才卡”
等证明材料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其随迁子女
与户籍生享受同等入学待遇,优先安排入读。
3. 如还有剩余学位,则招收非北滘户籍且父母在君兰中学
招生学区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 平方米住宅的小学毕业生,额满即止。如学位不足,优先招录北滘、君兰社区学生,再招录君兰中学招生学区内其他村(居)的房产政策生。同一批次的,如遇学位不足,按房产面积大小依次招录(下同)。
4. 如还有剩余学位,则继续招收父母在君兰中学招生学区
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70 平方米住宅且其父母一方在北滘镇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 年以上(含5 年)人士的小学毕业生。如学位不足,优先招录北滘、君兰社区学生,再招录君兰中学招生学区内其他村(居)的房产政策生。且根据积分原则,住宅每平方计1 分,社保每月计算1 分,从高分至低分招录。
5. 如还有剩余学位,则继续招收父母在君兰中学招生学区
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60 平方米住宅且其父母一方在北滘镇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 年以上(含5 年)人士的小学毕业生。如学位不足,优先招录北滘、君兰社区学生,再招录君兰中学招生学区内其他村(居)的房产政策生。且根据积分原则,住宅每平方计1 分,社保每月计算1 分,从高分至低分招录。
(二)莘村中学
莘村中学招收顺江居委会、设计城居委会、三洪奇居委会、
槎涌居委会、莘村村委会、马龙村委会、黄龙村委会、水口村委会、上僚村委会户籍(下称莘村中学招生学区)的小学毕业生。除学区户籍生外,如有学位剩余,招收其父母在莘村中学招生学区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 平方米住宅的小学毕业生,如遇学位不足,按房产面积大小依次招录。
(三)碧江中学
碧江中学招收碧江居委会、西海村委会、桃村村委会、三
桂村委会、碧桂园居委会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有学位剩余,招收在我镇就业、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且学籍在我镇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先安排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再安排普通借读生的原则招生(按报名要求能提交全部相关资料的优先安排),额满即止。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7 月12 日(星期天)上午8:00—11:00 时,下午2:00
—5:00 时。
(二)报名材料
⑴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报读儿童页);
⑵学校证明(XXX 同学2015 年7 月已在我校完成小学阶段学习任务。学籍号是XXXXXX。按相关规定,属于XXX 中学招生范围生源。特此证明);⑶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凭接种证到北滘医院防保科查验并开具证明)。非北滘镇户籍的还要提供居住证、就业单位证明及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查验证明(由现居住地的社区行政服务站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相关资料。
请家长按要求备齐报读材料,携带子女(报读学生)一起到
所属初中报名。
特此通告。
北滘镇教育局
2015 年6 月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