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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滘镇轨道交通项目土地政策宣传

浏览人次: 614次 发布时间:2015-07-06

北滘镇即将迎来轨道交通建设的黄金期,广佛环线、佛山地铁3号线以及广州地铁7号线延长线等国家级、省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将途经北滘,加速北滘融入广佛都市产业圈进程。目前广佛环线项目已启动施工,项目途经北滘镇上僚村、西滘村及高村三个行政村,项目的建成对于区、镇都有着重大意义,一方面强化了本地区与广佛地区的沟通联接,开辟快速化交通系统;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沿线各村的土地、物业价值,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目前北滘镇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广佛环线项目用地的征地工作。

近期,部分群众对政府土地征收存在一些误解,有反映说政府“违法征地”、“补偿标准偏低”,“村干部非法低价卖地给政府”等问题。个别村居及部分群众抵制政府征地或提出远远超出政策规定的补偿要求等。为使广大村民了解土地征收政策及补偿标准,现对有关政策及补偿标准等问题进行如下说明。

    一、什么是土地征收?国家征收土地与普通商品买卖行为有什么区别?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普通的商品买卖,是在双方情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公平交易。与普通商品买卖不同,国家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是法律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征收权,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对经依法批准的征地项目,被征地单位和个人阻挠征地的,政府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而土地补偿应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广东省及顺德区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在土地征收实践中,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产值倍数计算法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能真正体现土地的价值。广东省通过对农用地进行分等定级评定,确定不同地区的土地片区综合价格,作为统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依据,并确定全省征地补偿保护价标准。目前,我省执行征地补偿的依据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上述标准,顺德区属三类地区,经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该保护价标准规定三类地区的上限,即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统一为5.4万元/亩,目前顺德区所有征地均执行该补偿标准,高于省和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此之外,顺德区现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还包括社会保障费和征地留用地安置。其中,社会保障费用起始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计1500元/亩•年执行,之后每5年按5%的幅度调升一次,支付年限为30年;征地留用地按照征地面积的15%在政府征地范围以外被征地单位所有权土地范围内安排,属于被征地单位自行使用的土地,政府负责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和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税费。

三、什么是征地留用地?

征地留用地政策是政府征收土地时给予被征地单位按征收面积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并协助被征地单位完善用地手续、以提高被征地单位集体收入的一项安置措施。目前,顺德区执行按征地面积给予15%的建设用地指标标准。

在明确了征地留用地具体位置、依法获批、前期通平、确定土地用途和规划指标后,条件成熟的可进行公开交易转让,所取得的收益在依法缴纳相关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后,被征地单位可将剩余收益用于集体组织分红。

按照粤府办〔2009〕41号文有关规定,对于被征地单位确实无法选址用于留用地安置的,可采用折算货币补偿,其标准参照基准地价评估确定,并不得低于该留用地办理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