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妇联、文明办,顺德区妇联、文明办,省直妇工委: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家庭成员读书、爱书、藏书、用书的热情,弘扬书香四溢的家庭文化,充分发挥家庭读书活动在广东建设文化强省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省委宣传部“书香岭南”全民阅读活动的总体部署,省妇联、省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书香之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均可参加。
二、评选时间
2015年7月-8月
三、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文明知礼,民主和睦,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2.重视家庭文化投入,收藏一定数量有品味的书籍(包括电子图书),订阅一定数量的刊物,家庭藏书500册以上。
3.重视家庭读书活动,家庭成员热爱读书、学习,有共同学习、相互交流的良好习惯,家庭学习氛围浓厚,以读书为荣、读书为乐。
4.注重知识学以致用,家庭成员有较好的知识文化素养,能够较好地运用电脑、网络等现代技术,不断学习吸纳新知识、新文化,有较突出的学习成果。
5.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家庭成员广泛传播终身学习理念,热心推广读书经验,并能辐射带动周围家庭的读书学习,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四、评选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妇联、文明办,顺德区妇联、文明办,省直妇工委在开展书香之家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好中选优推荐候选家庭到省妇联。省妇联、省文明办组织评委会通过与候选家庭代表见面、听情况介绍、提问题等程序,评出第十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书香之家”和“优秀书香家庭”。
五、具体要求
1.着眼基层。要深入基层了解家庭读书学习的情况,积极物色符合评选条件、特色鲜明的基层群众、普通家庭,使推荐的候选家庭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示范性,广大群众可以从中学习借鉴。
2.做好宣传。要把评选“十大优秀书香之家”和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家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强与当地媒体的联系,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挖掘和宣传家庭读书学习的事迹,引导城乡家庭成员营造自觉阅读、快乐学习的氛围,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开展活动。要结合当地全民阅读活动策划开展家庭读书活动,有条件的市可与当地新闻出版单位、新华书店、文化馆等联系,在广场、公园等开展书香文化普及周活动,通过举办书香之家事迹展览、家庭读书讲座、推荐优秀书籍、亲子共读等,大力营造家庭读书、学习的氛围。
4.报送要求。请各市、顺德区、省直妇工委分别向省推荐1户候选家庭,填写候选家庭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于7月31日前寄到省妇联宣传部,同时将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发至省妇联宣传部邮箱。填写候选家庭登记表请不要擅自改变表格的格式和大小,推荐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
附件:第十届广东“十大优秀书香之家”候选家庭登记表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联 系 人:曾桂敏 020-87185719
电子邮箱:gdflxcb@163.com
地 址: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省妇联宣传部


